新三板融資并購審查及受理檢查要點獲完善
近期,全國股轉公司修改《掛牌公司優先股發行審查要點》和《掛牌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查要點》,制定《掛牌公司股票定向發行申請文件受理檢查要點》《掛牌公司優先股定向發行申請文件受理檢查要點》,以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且發行后股東累計超過200人申請文件受理檢查要點》(下稱《超200人發股重組受理檢查要點》),并于昨日發布實施。
全國股轉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是為進一步提升融資并購審查效率和透明度,明確受理檢查要求,便利市場操作。相關審查及受理檢查要點適用于基礎層、創新層掛牌公司,精選層相關要求將另行制定。
本次修改《掛牌公司優先股發行審查要點》主要完善兩方面內容:一是配合優先股發行流程變化,將原發行備案階段要求提交的定向發行優先股說明書等文件相應調整至發行審查階段和登記掛牌階段;二是配合監管要求調整,修改完善發行決策程序合法合規性、私募基金備案核查的審查要點。
同時,本次修改《掛牌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查要點》配套增加超200人發股重組申請出具自律監管意見階段和股票登記階段的審查要點,重點關注掛牌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程序的合法合規性和重組實施情況。
此外,為便利市場主體提交融資并購申請文件,全國股轉公司制定發布關于掛牌公司股票定向發行、優先股定向發行及超200人發股重組申請文件的受理檢查要點。
其中,《掛牌公司股票定向發行申請文件受理檢查要點》共38條,針對普通發行及授權發行、自辦發行和終止發行設置3類不同的受理檢查要點。《掛牌公司優先股定向發行申請文件受理檢查要點》共22條,結合優先股發行特點,對提交證券簡稱及證券代碼申請書、優先股轉讓服務協議等要求,設置專門的受理檢查要點。《超200人發股重組受理檢查要點》共24條,主要對申請文件中相關主體的簽名或蓋章等形式要件要求進行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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