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利波動、大規模存貨下再沖IPO的山科智能 成敗依舊難料
6月24日深交所公布了創業板試點注冊制后的第三批受理企業,這其中就包括了第二次IPO的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科智能”)。資料顯示,山科智能2018年曾沖刺IPO,但未能成功。
今年3月底,山科智能再爆擬上市IPO。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主要提供智慧水務技術、產品和服務,其主要銷售對象為各地的水務公司,多數為國有企業或事業單位。據悉山科智能此次IPO,擬募資2.01億元,用于年產200萬套智能傳感器項目、技術研發中心項目、信息化建設項目、營銷網絡建設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
財務數據顯示,2017-2019年,山科智能實現營收分別為2.06億元、2.42億元和3.21億元,對應的凈利潤分別為4880.77萬元、5271.43萬元和6505.27億元。報告期內,山科智能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3385.45萬元、3956.13萬元、3839.73萬元。
從財務數據可看出,山科智能已連續三年營收超2億元,業績相對來說已是相當不錯,不過這并不意味著山科智能不存在風險。通過梳理招股書,《每日財報》發現山科智能依舊在某些方面存在風險。
毛利率不穩定,波動幅度大
根據招股說明書,自2017年至2019年,報告期內,山科智能的主營業務毛利分別為0.87億元、1.10億元和1.26億元,毛利率分別為56.31%、53.49%和52.19%,從數據來看盡管仍維持在較高水平,但整體來看呈下降趨勢。之所以出現這種狀況的原因,還是因為山科智能產品結構不合理、銷售價格下降和原材料產品的成本增加所致。
2019年12月23日,山科智能發布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證監會也就此現象提出問題:(1)從上下游、產品工藝等方面補充說明各類產品銷售單價、單位成本、產品結構的變動趨勢,各類產品毛利率差異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結合報告期各類產品的單價、單位成本變動情況及原因,進一步量化分析并補充披露各期各類產品毛利率變動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業特征。
對此,山科智能的回應是:公司主營業務銷售毛利主要來源于核心產品智能遠傳水表及計量傳感器、水務管網現場控制機,得益于公司的技術水平及產品創新能力,公司產品可以通過相對較高的售價獲取較高水平的毛利率。若未來公司不能持續進行自主創新和技術研發,產品的功能及效果無法適應市場需求變化,市場競爭加劇,均可能面臨售價降低的風險,進而導致毛利率波動。
此外,公司的主要原材料為集成電路及電子器件、基表及配件、外殼組件及五金配件等,2017 年、2018 年及2019 年,材料成本占主營業務成本比例分別為67.88%、72.83%及77.01%。報告期內公司所需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購價格有一定的波動,但是相對穩定,如果未來公司主要原材料價格發生大幅上漲,或者產品的技術革新導致新型原材料價格較現有原材料價格大幅上漲,而公司未能繼續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應對,公司將面臨原材料成本上升而導致毛利率下降的風險。
大規模存貨影響公司健康發展
山科智能的存貨主要由原材料和發出商品構成,而這種以原材料和發出商品為主的存貨結構與公司業務模式密切相關。
據招股書顯示:2017年末至2019年末,山科智能的存貨價值分別為5296.67 萬元、4822.48 萬元及7222.34 萬元,占相應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分別為21.91%、16.10%及17.12%,在資產構成中的占比較高。
公司的原材料余額分別為1250.24 萬元、1343.48 萬元及1546.34萬元,占存貨比例分別為23.60%、27.86%及21.41%,公司結合銷售訂單安排生產計劃,結合生產計劃對零部件進行備貨,通用原材料通常保持安全庫存。
公司發出商品分別為2,635.27 萬元、2,023.23 萬元及3,340.43 萬元,占存貨的比例分別為49.75%、41.95%及46.25%,發出商品82%以上為一年以內,尚未確認銷售收入。
山科智能曾表示,其存貨規模及結構與公司業務模式密切相關,報告期內,公司曾因原材料霍爾元件面臨停產風險備貨較多,后續對短期內無法用于生產的霍爾元件計提了減值準備,如果未來仍存在其他存貨價格下跌或實際使用價值存在不確定性,進而造成存貨減值,則將對公司的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同時,發出商品如長期無法完成安裝驗收環節,也將對未來的銷售收入規模產生不利影響。發出商品由于已發至客戶,雖然存放于指定場所,并且公司備有相關人員定期檢查存放與使用進度,但仍可能由于管理不善引發存放損失風險。
公司管控風險問題突出
根據招股書不難發現,在山科智能內部,錢炳炯、季永聰、岑騰云、王雪洲、胡紹水作為一致行動人,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合計直接持有公司64.60%的股份并通過晟捷投資控制公司7.67%的股份、通過晟盈投資控制公司1.83%的股份。
除此之外,上述五人還于2015年簽訂了一份《一致行動協議》,約定重大事項在各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發表一致意見,且五人均為公司董事,在公司董事會中所占人數超過一半,上述五人作為一致行動人共同控制、決策及管理公司的經營活動持續多年,公司發展所涉重大事項能夠進行有效決策。
不過,山科智能也意識到,公司第一大股東錢炳炯的持股比例僅為19.71%,股權較為分散,如上述一致行動人未遵守一致行動協議的約定,則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出現變更或不確定性,也有可能因股權分散無法形成有效決議而影響公司重大事項無法決策,從而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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