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立案!停牌1636天 然后直接退市?
當你持有一只票,停牌了54個月,然后被告知可能面臨退市,同時還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此時你會是什么心情呢?*ST新億(1.870, 0.00, 0.00%)就是這樣一只個股。
自2015年12月7日開始停牌,*ST新億已經停牌長達54個月,已經創下A股史上最長停牌期限記錄。
證監會立案調查
而公司也在5月28日晚間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上海國瓴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薛天鴻律師表示,*ST新億此次的信息違規披露問題侵害了中小投資者的權益,目前*ST新億已經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現向廣大*ST新億的投資者展開征集,投資者可以向前述律師進行索賠登記或預登記。
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股東戶數顯示,*ST新億股東人數為32900戶。
此前曾3次遭證監會立案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ST新億在歷史上曾三次收到過證監會的立案調查通知書。
第一次是在2014年當時*ST新億還叫*ST國創,因信批違規而接到調查通知書。
第二次是2015年12月28日,*ST新億同樣因信批違規而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立案調查。
第三次是2019年5月13日,因未及時披露2019年一季報,而接到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書。
扣非凈利8年連虧
公開資料顯示,*ST新億是一家衛浴生產商,前身為國創能源,2014年12月底由新疆萬源接盤,黃偉成為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財報顯示,自2011年以來,上市公司扣非凈利潤已連續8年為負值;在2018年,公司營收僅為1339萬元,靠債務重整損益才得以實現盈利986萬元。
根據2019年業績預減公告,公司預計全年歸屬凈利潤為30萬元至50萬元,同比減少97.0%到94.9%。
面臨退市風險
業績連年虧損的同時,公司目前2019年年報及2020年的一季報還無法正常披露,公司股票將面臨可能被暫停上市風險。
按照規定,如果公司在截至到6月30日仍無法披露年報,交易所可以決定暫停上市,暫停上市后如果一個月內仍不能披露年報,交易所有權決定該公司退市。
會計事務所“失控”
而公司財報“難產”的原因竟然是公司此前新聘請的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失控”了。
3月26日晚間,*ST新億發布公告稱,聘任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作為公司2019年年度審計機構,審計費用120萬元。
深圳注協官網顯示,截至2019年末,深圳堂堂僅有3名注冊會計師,此前并無證券期貨業務相關資格。在深圳當地,深圳堂堂排行第215名。
*ST新億公告當晚,上交所即發出問詢函提出,深圳堂堂收入規模較小,人數較少,沒有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經驗。請*ST新億補充披露為評價深圳堂堂的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獨立性和誠信狀況等所采取的措施,相關措施是否充分,結論是否客觀等。
公司回復后,收到上交所的二次、三次問詢函。
上交所在第三次問詢函中表示,據了解,有關監管部門收到加蓋了深圳堂堂公章和注冊會計師簽字的相關文件,文件稱公司公告內容與事實不符。相關文件稱,深圳堂堂公章自1月21日至4月8日期間處于失控狀態。
54個月的停牌
而除了被監管立案調查、財報“難產”以外。*ST新億長時間停牌也是被廣大散戶投資者詬病的地方。
據華夏時報此前報道,因嚴重的債務問題,2015年8月債權人申請*ST新億破產重整,重整計劃顯示,法院確認的公司債務金額為21.74億元。
2015年11月8日,*ST新億公告,公司收到新疆塔城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ST新億被裁定實施破產重整。
同年12月7日,*ST新億因重整事項開始停牌。然而大多數投資者都沒有想到的是,這一停牌即就花了四年多時間。
停牌前讓股東秒虧67%
而在停牌之前,*ST新億還坑了廣大中小散戶一把,令他們秒虧67%!
據證券時報報道,*ST新億為避免破產清算,在2015年底推出重整計劃(草案),安排對出資人權益進行調整。
這份重整草案擬通過重整投資人受讓公司轉增股份的方式,為公司帶來14.47億元現金,同時控股股東萬源稀金還擬豁免公司11億元債權,合力促使公司凈資產“轉正”。
然而,這份重整計劃引發了巨大的爭議,遭到中小股東強烈反對。
根據該重整計劃,*ST新億計劃每10股轉增29.48股,共計轉增11.13億股,但全體股東僅能獲得每10股轉增3股的分配,剩余10億股不向現有股東分配,而是以每股1.447元的價格轉讓給重整投資人。這一價格較公司當時停牌前的收盤價7.4元/股折價超過80%。
在控股股東回避表決的情況下,上述重整計劃(草案)被出資人(股東)兩次以高比例的反對票否決。
之后,*ST新億向法院申請強裁,塔城中院在2015年12月31日批準了公司的重整計劃。在2016年3月18日,*ST新億實施了轉增及除權,實施后股價為1.87元/股。中小股東賬面直接“秒虧”67.15%。
上交所:
無法復牌的三大原因
實際上,在18年最嚴停復牌新規出臺后,隨著不少“停牌釘子戶”復牌,19年年初*ST新億也曾申請復牌。
但上交所表示,對公司股票暫不復牌,并羅列了以下三大理由:
一是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司存在被認定為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導致暫停上市的風險。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將股民的投訴材料轉交新疆高院,要求其立案對*ST新億破產重整一案進行核實和查明,相關核查結論尚未形成。
三是公司當期無主營業務收入,公司大股東或其關聯方向公司注入資產存在不確定性,導致公司未來持續經營能力具有不確定性。
本站部分文章來自網絡,版權歸屬于原作者或網站,如有侵權請立即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