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將科創板招股說明書有效期修改為6個月
5月15日,證監會發布關于修改的決定》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擬對《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注冊管理辦法》)個別條款進行修改,第四十三條修改為:招股說明書的有效期為6個月,自公開發行前最后一次簽署之日起計算。
證監會表示,《注冊管理辦法》對切實規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試點注冊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活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按照現行《注冊管理辦法》規定,在實踐中帶來了企業集中申報、審核過程中集中過期的現象,對發行審核平穩有序推進及新股發行常態化帶來了一定影響,亟需在推進改革過程中完善相關規則。修改的總體思路是為兼顧財務會計信息披露的及時性、有用性和便利性,確保發行審核工作的連續性,充分落實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注冊制理念。
科創板試點注冊制效率非常高,自從去年3月開始受理科創板企業上市申請,截至上周五,目前科創板累計受理企業已達288家,已上會企業145(其中3家終止審核,1家中止審核)上市委審議通過企業141家。提交證監會注冊企業135家,其中同意注冊113家,有18家企業處于注冊過程中。
目前科創板已上市公司為102家,有4家公司正處于發行中,有7家公司已獲證監會注冊批復。證監會將招股書說明書有效期修改為6個月,有利于發行審核平穩有序推進及新股發行常態化。科創板推出以來積累的改革經驗有利于中國資本市場進一步改革,目前創業板已經推出注冊制改革方案。當然,科創板各項規則也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使資本市場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不斷提高股權融資比例,促進資本形成和經濟結構調整,助力國民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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