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交易行為監管介紹
掛牌公司股票交易中,哪些異常交易行為及情形將被全國股轉公司重點監控?
由于定價機制差異,不同股票交易方式下,全國股轉公司重點監控的異常交易行為有所區別。《股票異常交易監控細則(試行)》第八條至第十條規定了3種交易方式下的具體類型:
一是連續競價交易股票,主要包括虛假申報、拉抬打壓、維持漲跌幅限制價格、自買自賣或互為對手方交易等4類。
二是集合競價交易股票,主要包括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異常價格申報或成交、虛假申報、一段時期內拉抬打壓、多次接近或以漲跌幅限制價格申報或成交、自買自賣或互為對手方交易等5類。
三是做市交易股票,主要包括做市商與特定投資者大筆交易且明顯偏離最近成交價、做市商或投資者單獨或者合謀影響收盤價、投資者拉抬打壓、投資者大量或頻繁反向交易等4類。
根據新三板市場特點,對特殊時點、特定主體發生的異常交易行為進行重點監控。《股票異常交易監控細則(試行)》第十二條至第十六條規定了5種具體情形:
一是掛牌公司所屬市場層級發生調整前后。例如,掛牌公司由創新層進入精選層的,全國股轉公司將對相關股票的異常交易行為加強監控。
二是掛牌公司申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例如,掛牌公司擬IPO或轉板的,將對其股票交易情況進行重點監控。
三是進行大宗交易或特定事項協議轉讓前后。例如,為降低大宗交易或特定事項協議轉讓的交易成本,打壓股票盤中成交價格或收盤價的行為,將被重點監控。
四是掛牌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持股10%以上股東、董監高及其涉嫌關聯賬戶進行交易的。為防范掛牌公司內部人濫用優勢地位,重點監控相關主體及其涉嫌關聯賬戶實施的異常交易行為。
五是因股票交易導致股東人數快速變化的。例如,基礎層、創新層公司股東人數快速增加,可能伴隨著異常交易或其他風險,將被重點關注。
對于擬公開發行并進入精選層的股票,全國股轉公司將重點監控哪些交易違法違規行為?
對于擬公開發行并進入精選層的股票,全國股轉公司將對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點監控,具體如下:
一是內幕交易。在掛牌公司披露公開發行并進入精選層相關信息前,內幕信息知情人、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買入相關股票,涉嫌內幕交易。例如,某掛牌公司董事在公司披露《關于審議通過申請進入精選層并公開發行方案》的董事會決議公告前,通過做市交易大量買入該股。
二是影響公開發行定價的市場操縱。在掛牌公司公開發行前,通過拉抬打壓等手段影響二級市場交易價格,以影響公發定價,涉嫌市場操縱。例如,在某掛牌公司提交發行與承銷方案之前,某投資者持續拉抬該公司股價,導致股價連續大幅上漲。
三是利用公開發行信息的市場操縱。利用虛假或不確定的公開發行并進入精選層信息,誘導投資者進行交易,涉嫌市場操縱。例如,某掛牌公司控股股東借公司披露公開發行并進入精選層的相關信息,誘導市場投資者買入該股,該控股股東趁機大量減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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