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可“入市”新三板 個人投資者參與門檻降低
公募基金可“入市”新三板!自1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后,記者從證監會官網獲悉,《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指引》(下稱《指引》)自17日起施行。
記者注意到,公募基金投資新三板的投資范圍僅限于精選層股票,可參與投資的基金類型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及證監會認定的其他基金,可投資新三板的基金范圍更加寬泛,對流動性風險管理方面的要求也更加細化,且未規定設置基金投資新三板的比例,未設置參與此類基金申購門檻。
從正式文件與征求意見稿的對比來看,內容方面的改動不多,一個較為明顯的改動是在可投資新三板的基金范圍方面。意見征求稿規定,股票基金、債券基金、混合基金三類可投資新三板掛牌股票,正式文件改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基金。
另外,在有關基金投資股票被調出精選層的條款中,正式文件新增了一種例外情形。意見征求稿規定,所投資股票被調出精選層的,自調出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投資該股票,并應當及時將該股票調出投資組合。正式文件中對此增加了一條規定,基金所投資精選層掛牌公司因轉板上市被調出精選層的除外。
《指引》在流動性風險管理方面的要求也更加細化,意見征求稿要求基金管理人審慎確定投資比例,正式文件要求根據基金投資策略、運作方式等合理確定具體投資比例并在基金合同中約定。
在估值方面,《指引》規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采用公允估值方法對掛牌股票進行估值,并妥善留存相關估值數據和依據。
記者注意到,《指引》未規定設置基金投資新三板的比例,未設置參與此類基金申購門檻,由管理人會同銷售機構共同做好基金產品風險評級、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識別、投資者教育等工作,將基金銷售給適合的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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