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深改邁出重要一步 進入“公開發行”實施期
新三板全面深改邁出重要一步,正式進入落地實施階段。12月20日,證監會發布《關于修改<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以下簡稱《公眾公司辦法》)和新制定的《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其中,《公眾公司辦法》重點圍繞實施引入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制度,允許掛牌公司向新三板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
“這是新三板本輪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步,同時也是意義非凡的一大步,彰顯了管理層對于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心,表明了當前新三板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向市場傳遞了明確預期和積極信心,更宣告了新三板全面深改已經正式進入了實際操作階段,各項改革措施有望加快落地推進。”北京南山投資創始人周運南12月22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在周運南看來,公開發行制度在新三板的落地,將極大地提高市場的融資效率和規模,有利于新三板更好地實現股票的定價功能,同時也讓股票更具流動性,還為掛牌公司未來向A股市場進行轉板提供了充分條件,有效地實現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互聯互通,是本次新三板全面深改的點睛之筆。另外,這也是讓新三板真正成為一個獨立的、公開的、場內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的必要條件,將更好地助力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促進實體經濟健康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對于“誰可以公開發行”“條件有哪些”“向誰發”“怎么審”這四方面問題,華拓資本董事長朱為繹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就“誰可以公開發行”這一問題,全國股轉公司此前發布的《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并在精選層掛牌規則(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公開發行規則》)中明確提出,掛牌滿一年的創新層公司可以公開發行股票并進入精選層。
關于公開發行的“條件有哪些”,朱為繹分析稱,新三板公開發行制度借鑒了科創板立法思路,在《公眾公司辦法》中規定了公開發行條件。
“向誰發”,即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朱為繹表示,所謂“合格投資者”,是指要滿足新三板投資者適當性的投資者,并已經開通精選層股票交易權限。
針對“怎么審”這一問題,朱為繹認為,《公眾公司辦法》在“審”字上面是充分借鑒了科創板的先進經驗。只要需要履行行政許可程序,都要先向全國股轉公司提交申請材料,“充分發揮全國股轉公司自律審查職能”。具體包括: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的公開發行+超200人定向發行+超200人公司申請公開轉讓。
“新三板公開發行將面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發行,有利于拓展掛牌企業融資渠道和融資規模,同時也有利于增加投資人類型和規模,提升市場流動性。”華財新三板研究院副院長、首席行業分析師謝彩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謝彩告訴記者,新三板競價機制是本次改革中的創新嘗試,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可以根據發行人基本情況和市場環境等,合理選擇一種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展望未來,相信新三板的公開發行制度設計可以很好地幫助民營、中小企業實現便捷高效的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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