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魯華泓錦闖關IPO 對中石化是否存在嚴重依賴?
淄博魯華泓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魯華泓錦”)公布關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要求文件反饋意見。
資本邦注意到,公司被問及股權轉讓、關聯交易、關聯方資金拆借、第三方回款、收入確認方法、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證監會要求公司(1)說明公司的PE股東、上述PE股東的股東(或合伙人)、上述PE股東的實際控制人(上述三類情況涉及自然人的,包括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上述三類機構或自然人直接或間接投資的企業與公司的客戶和供應商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或發生交易,如有,要求詳細說明具體情況,如沒有,也要求明確說明;(2)要求公司說明公司、公司的股東、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和公司的其他關聯方(含其直接或間接投資的企業或與自然人股東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在申報期與公司的客戶和供應商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是否發生交易;(3)要求公司說明公司的職工(含離職職工)、公司的股東、PE股東的出資人(自然人)、PE股東的實際控制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核心人員(包括上述自然人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是否在公司的客戶或供應商(或上述客戶或供應商存在關聯關系的單位、或上下級單位、或上下級公司)任職或擔任股東的情況。
同時,證監會要求魯華泓錦保薦機構結合報告期內公司向中石化銷售比例不斷上升原因以及公司的競爭優劣勢,分析公司與中石化的交易是否具有可持續性,是否存在替代風險,公司對中石化是否存在嚴重依賴,公司有何防范和應對措施。
作為掛牌新三板的公司來說,證監會要求公司說明IPO申報后,公司在新三板公告的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主要內容,以及在IPO申報時中未予更正的原因。
此外,證監會要求魯華泓錦:1)補充披露公司是否具備全部生產必須的資質證書,是否存在不具備必備資質開展生產經營的情形;(2)補充披露公司是否涉及使用危險化學品,如是相關使用情況對危險化學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3)說明公司行業是否存在行業標準、公司的產品是否符合相關行業標準,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報告是否存在糾紛及潛在糾紛;(4)說明公司的資質證書是否存在續期的法律障礙,是否存在不能滿足行業標準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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