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上市委兩次否決首發申請 泰坦科技被終止審核
從9月5日至9月26日,近三周時間內,科創板上市委兩次行使了“否決權”。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2019年第25次審議會議于9月26日召開,會議審議同意寧波長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行上市申請;不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發上市。
上交所表示,科創板上市審核中心在審核問詢泰坦科技時重點關注了以下事項:
一是發行人對業務模式和業務實質的披露。審核中關注到:發行人將自己定位為“基于自主核心產品的專業技術集成服務商”,但未能清晰披露“專業技術集成”的內涵、與通常理解的“技術集成”的差別以及是否屬于一站式網絡銷售的一種方式。
報告期內發行人各期主營業務收入中超過93%來自于科研試劑和科研儀器及耗材的產品銷售,其中,報告期內該部分銷售收入中超過50%以上為直接采購第三方品牌產品后直接對外銷售,發行人未充分說明“專業技術集成”在經營成果中的體現。
對于自主品牌產品,發行人全部采用OEM方式生產。針對OEM生產環節,發行人目前僅有兩人負責OEM廠商現場的工藝指導與品質管控,部分產品由發行人提供原材料后委托OEM廠商進行分裝加工,部分產品通過直接采購OEM廠商成品貼牌后對外銷售。發行人未充分說明“專業技術集成”在上述業務模式中的體現。
二是發行人核心技術及其先進性和主要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的情況。審核中關注到:招股說明書披露,發行人的核心技術包括生產類核心技術和技術集成服務類核心技術。對于生產類核心技術,發行人認為核心技術并不對應單一具體產品;技術集成服務類核心技術,與一般互聯網企業和物流企業相比,發行人在網絡建設與平臺開發、相關平臺提供產品種類、數量、平臺的瀏覽量情況以及倉儲物流配送方式方面并不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
發行人生產環節外包,銷售的產品既有自有品牌產品,又有直接外購的第三方品牌產品,招股說明書未充分披露發行人所列舉的生產類核心技術和技術集成服務類核心技術在發行人主要產品和服務中的具體應用,且未清晰披露相關技術在境內外同行業發展水平中所處位置及核心技術先進性的具體表征和創新性。
2016年-2018年,發行人披露的“核心技術相關的產品和服務收入”分別為24320.64萬元、40420.97萬元和59313.27萬元,其中,特種化學品(含自主品牌和第三方品牌)的銷售收入金額為15007萬元、27242萬元和39440萬元,占比在60%以上。發行人未能充分披露將第三方品牌產品中“銷售給生產商的特種化學品”收入作為“與核心技術相關的產品和服務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此外,作為主要核心技術產品的特種化學品(含自主品牌和第三方品牌)在報告期內的毛利率分別為10.72%、13.09%和11.74%,大幅低于發行人主營業務整體毛利率,發行人未能充分披露其核心技術的先進性。
科創板上市委員會審議認為:發行人未能準確披露業務模式和業務實質,未能準確披露其核心技術及其先進性和主要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的情況,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信息披露不符合《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第五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不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十五條、第十九條等規定。
根據《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相關規定,結合科創板上市委員會審議意見,上交所決定對泰坦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申請予以終止審核。
9月5日,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召開第21次審議會議,對北京國科環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行上市申請進行審議,經過合議形成了不同意國科環宇發行上市的審議意見。國科環宇也是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以來,首例因上市委不同意發行上市申請而終止審核的情形。
彼時,上交所表示,將繼續沿著市場化和法治化方向,堅守科創板定位,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落實好科創板發行上市中包容性制度安排。同時,充分發揮公開化問詢式審核在提高發行人信息披露質量、中介機構執業質量中的應有作用,把好市場“入口關”,這是注冊制下上交所依法履行發行上市審核職責的現實要求。
截至記者發稿,科創板共計受理158家企業上市申報,終止審核企業增至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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