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科技成科創板上市委否決第二單 嚴管過度包裝
繼國科環宇之后,又一家申報于科創板上市的企業被否。
9月26日晚,上交所披露科創板上市委2019年第25次審議會議結果公告,不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泰坦科技”)首發。
科創板上市委員會審議認為,泰坦科技未能準確披露業務模式和業務實質,未能準確披露其核心技術及其先進性和主要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的情況。
一時引發投行圈廣泛關注。
業內人士認為,科創板上市委此舉傳遞出了審慎監管信號,強化了科技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嚴打科創板申報企業中存在的過度包裝行為,讓科創企業信息披露更加適當、準確、務實。
監管再傳遞審慎信號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泰坦科技成立于2007年10月,業務聚焦于科研創新“實驗室場景”,以科研試劑、科研儀器及耗材、實驗室建設及科研信息化服務三大產品體系為基礎,為科研工作者、分析檢測和質量控制人員提供一站式科研產品與集成配套服務的科學服務綜合提供商。
2015年12月15日,泰坦科技掛牌新三板,今年4月轉戰科創板,并于2019年7月31日經歷了短暫的發行中止。
掛牌期間泰坦科技的經營規模并不大,2015年-2018年,泰坦科技營業收入分別為2.68億元、4.09億元、6.64億元和9.26億元,凈利潤分別為1510.34萬元、1585.13萬元、3830.52萬元、5966.70萬元。
2019年上半年,泰坦科技實現營業收入5.20億元(不含稅),比去年同期增長24.69%,收入增長主要來源于優勢區域的老客戶做深和新區域、新客戶的拓展,同期實現歸屬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573.89 萬元,比去年同期增長12.94%。
但在上會之前,市場就有不少關于泰坦科技的質疑之聲,包括毛利率遠低于同行、多次遭遇行政處罰、研發費用低于可比公司和可能存在對賭協議等問題。
招股書顯示,近三年公司業務取得了快速發展,營業收入從2016年的4.09億元增加至2018年的9.26億元,復合增長率超過50%,凈利潤復合增長率則超過90%,然而與業績大幅上漲不同的是,泰坦科技的毛利率逐年下降,且與賽默飛、德國默克、丹納赫等可比公司存在較大差距。
2016-2018年,泰坦科技的綜合毛利率分別為23.71%、22.19%和 21.59%,較同行業可比公司55%左右的平均值低約33個百分點。
該問題在上會時也遭遇了科創板上市委的質疑,其指出,泰坦科技作為主要核心技術產品的特種化學品(含自主品牌和第三方品牌)在報告期內的毛利率分別為10.72%、13.09%和11.74%,大幅低于公司主營業務整體毛利率,未能充分披露其核心技術的先進性。
同時,公司的研發費用占比并不高,三年間每年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62%、4.35%以及3.24%,處于逐年下降的態勢,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也低于同行業公司平均水平。
鼓勵科創效應防范過度包裝
具體來看,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審核中心在審核問詢中主要集中在后者的信息披露準確性和適當性上,指出泰坦科技對業務模式和業務實質的披露不準確,并且其核心技術及其先進性存疑。
在泰坦科技對自身業務模式和業務實質的披露上,存在明顯的夸大情況。
招股說明書中,泰坦科技將自己定位為“基于自主核心產品的專業技術集成服務商”,“以核心產品技術為基礎,開發出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并為創新研發、生產質控實驗室提供科學服務一站式技術集成解決方案”,但未能清晰披露“專業技術集成”的內涵、與通常理解的“技術集成”的差別以及是否屬于一站式網絡銷售的一種方式。
報告期內,泰坦科技各期主營業務收入中超過93%來自于科研試劑和科研儀器及耗材的產品銷售,其中,報告期內該部分銷售收入中超過50%以上為直接采購第三方品牌產品后直接對外銷售,但其未充分說明“專業技術集成”在經營成果中的體現。
對于自主品牌產品,泰坦科技全部采用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通常指貼牌生產)方式生產。
針對OEM生產環節,泰坦科技目前僅有兩人負責OEM廠商現場的工藝指導與品質管控,部分產品由發行人提供原材料后委托OEM廠商進行分裝加工,部分產品通過直接采購OEM廠商成品貼牌后對外銷售。但其并未充分說明“專業技術集成”在上述業務模式中的體現。
此外,科創板上市審核中心還對泰坦科技核心技術的先進性提出質疑,再次重申科創板企業的科創效應。
招股說明書披露,泰坦科技的核心技術包括生產類核心技術和技術集成服務類核心技術。其中,對于生產類核心技術,泰坦科技認為由于產品種類繁多,核心技術并不對應單一具體產品,更多的體現在為客戶提供針對性強的技術集成產品和服務方面。
但泰坦科技的技術集成服務類核心技術,主要包括用戶數據采集及分析技術、化合物信息處理技術、智能倉儲物流技術。科創板上市委認為,“與一般互聯網企業和物流企業相比,發行人在網絡建設與平臺開發、相關平臺提供產品種類、數量、平臺的瀏覽量情況以及倉儲物流配送方式方面并不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
在生產環節外包,泰坦科技銷售的產品既有自有品牌產品,又有直接外購的第三方品牌產品。
但科創板上市委指出,招股說明書未充分披露其所列舉的生產類核心技術和技術集成服務類核心技術在公司主要產品和服務中的具體應用,且未清晰披露相關技術在境內外同行業發展水平中所處位置及核心技術先進性的具體表征和創新性。
值得注意的是,2016-2018年,泰坦科技披露的“核心技術相關的產品和服務收入”中,特種化學品(含自主品牌和第三方品牌)的銷售收入金額占比在60%以上。
但在科創板上市委看來,將第三方品牌產品中“銷售給生產商的特種化學品”收入作為“與核心技術相關的產品和服務收入”的合理性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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