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私募可轉債牽手交易所 合作將產生引流作用
8月30日,全國股轉公司聯合滬深交易所、中國結算共同制定并發布實施《非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大力支持民營企業發行私募可轉債,充分發揮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積極作用。
業內人士表示,私募可轉債具有“股債聯動”特點,登錄滬深交易所掛牌后會產生“引流”作用,吸引更多投資者進入新三板市場,未來有望帶來超千億元融資規模。
資深新三板評論人、北京南山投資創始人周運南9月1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可轉債政策能使投資人在中小微企業發展初期享受債券本息收益,并在業績快速增長的階段能選擇轉股分享企業成長收益,這與中小微企業的風險特點和融資需求相匹配,助力新三板企業快速發展壯大,預計未來有望帶來超千億元流動性。
《實施辦法》規定,在發行條件方面,要求非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可轉債原則上應當符合《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在掛牌轉讓方面,明確非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可轉債應當在滬深交易所掛牌,采取協議轉讓方式。另外,債券持有人應當在轉股前開通全國股轉系統合格投資者公開轉讓權限。
“私募可轉債具有‘股債聯動’特點,對投資人而言,是一種混合投資手段,股債轉換較為靈活;對融資方來看,具有發行效率高、股債轉換快等優點。”中國國際科技促進會理事布娜新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在布娜新看來,私募可轉債是非上市企業拓寬融資渠道的重要工具,也是中小企業的“融資利器”。這無疑為優質新三板企業增添了更多融資選擇,非上市企業在滬深交易所發行可轉債,可享受較高流動性,能為優質新三板企業匹配更多優質投資者。值得關注的是,滬深交易所與全國股轉公司的跨市場合作會產生一定的“引流”作用,吸引更多投資者進入新三板市場。
周運南表示,期待可轉債政策能夠在新三板其他深化改革配套政策的助力下,落地生根并迅速開花結果,吸引到更多投資者和資金進場,大力推動中小微企業發展。
全國股轉公司表示,下一步,股轉公司將在證監會的領導下,以服務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為出發點,聚焦完善市場融資功能,研究推出新三板定向可轉債、資產支持證券等產品,進一步豐富融資工具,更好推動中小微企業利用新三板實現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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