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又多一張投行業務罰單 年內已有20多家券商投行業務被罰
今年三季度以來,券商投行業務如上“緊箍咒”一般,據財聯社記者不完全統計,年內已有超過20家券商的投行業務被罰。
11月15日,證監會浙江局通報了對財通證券的罰單,事由財通證券債券承銷業務未勤勉盡責、受托管理業務未嚴格履行募集資金監督義務等等,財通證券被責令改正,債券融資總部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趙蒙、項目現場負責人郭欣昊以及項目受托管理責任人、承做人李辰均被責令改正。
證監會在今年10月的機構監管通報中,通報了8家投行項目的現場檢查結果,并發現普遍存在四個突出問題:一是內控制度不健全、有效性不足;二是“三道防線”把關不嚴;三是薪酬績效考核體系不合理;四是廉潔從業方面存在的問題。證監會表示將常態化開展投行內控現場檢查,緊盯“一查就撤”、“帶病闖關”等突出問題。
又一投行收罰單
11月15日,中國證監會浙江證監局發布對財通證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經查發現,財通證券在從事債券承銷和受托管理業務過程中未勤勉盡責,未對業務人員行為進行有效管理,未對業務風險實施有效管控,未嚴格履行募集資金監督義務,存在部分文件及依據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問題。
浙江證監局進一步表示,公司應引以為戒,認真查找和深入整改問題,建立健全投行業務內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規范,進一步加強人員管理,切實提升投行業務質量,同時嚴格按照內部問責制度對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并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同時,浙江證監局對保薦項目的相關負責人一一進行處罰。財通證券債券融資總部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趙蒙、項目現場負責人郭欣昊以及項目受托管理責任人、承做人李辰,對于上述違規行為均負有責任,均被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近年來,證監會強調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加強了投行業務現場檢查的力度,多家券商投行業務因為違規被出具罰單。據財聯社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證監會對中信建投證券、海通證券、方正證券、國都證券、中天國富證券、華西證券、華創證券、中德證券、西部證券、國信證券、萬和證券等超過20家券商出具罰單。
投行業務現場檢查四大突出問題
10月份,證監會向券商發送最新一期機構監管通報。近期證監會組織對中天國富、華西證券、華創證券、中德證券、西部證券、華泰聯合、國信證券、萬和證券8家證券公司開展了投行內控及廉潔從業現場檢查,發現存在四個突出問題:
一是內控制度不健全、有效性不足。如中天國富質控內核與業務部門人員交叉混同,萬和證券質控項目現場檢查比例偏低,內控各環節對發行審核部門提出的關鍵性否定意見未有效關注等。
二是“三道防線”把關不嚴。如國信證券在某項目執行階段,盡職調查不充分,未對主要股東進行關聯方核查、未對主要股東的異常入股行為進行核查;中德證券在質量控制環節,對項目質量、風險把關不嚴,對撤回后再次申請上市的項目重點問題關注不足;萬和證券在內核風控環節,反饋意見落實不到位,內核部門亦未跟蹤落實,對外報送材料大幅刪減內核關注問題等。
三是薪酬績效考核體系不合理。如萬和證券、中天國富等證券公司遞延支付比例較低,存在預發業績激勵且在項目撤否后未予追回,過度激勵問題突出;績效獎金與項目收入直接掛鉤,設有專門的業務承攬績效獎金等。
四是廉潔從業方面存在的問題。多家證券公司投行項目聘請第三方未嚴格履行合規審查程序,申報文件中未充分披露聘請第三方事項。除上述共性問題外,萬和證券、西部證券、國信證券還存在內控建設嚴重滯后、未按規定建設使用投行業務工作底稿電子化管理系統,員工考核流于形式,部分崗位員工存在廉潔從業事件等問題。
最終,8家被現場檢查的券商中7家被罰,證監會對萬和證券采取暫停保薦和公司債承銷業務3個月措施,對國信證券、華西證券、西部證券被采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對華創證券、中德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對中天國富采取監管談話的監管措施。8家中沒有被罰的是華泰聯合證券。
下一步,證監會將圍繞推動全面實行注冊制走深走實,以機構監管轉型為契機,堅持從嚴監管,常態化開展投行內控現場檢查,緊盯“一查就撤”、“帶病闖關”等突出問題,綜合運用資格罰、經濟罰等手段,督促證券公司持續提升執業質量、專業能力和內控水平,真正發揮“看門人”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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