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新三板評論人周運南:北交所實施縮減資金占用和公告間隔的打新新政
北交所聯合中國結算發布實施修訂后的《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及兩件配套指南,對北交所新股發行上市流程進行了優化。
筆者發現,本次北交所打新新政主要有兩大重要改革:
一是縮短申購資金凍結時長。北交所與中國結算通過協同開展技術改造、精簡信息交互流程,將投資者參與新股申購的資金凍結時間由3個交易日縮減至2個交易日。通俗解讀為,北交所打新資金可使用日由“T十3”提前到“T十2”日,即由之前是打新后的第3個交易日早上可使用,優化為第2個交易日早盤可使用。實際上北交所打新資金就只占用一天了,打新資金解凍將由當前的T十2日優化為T十1日,即由當前打新后的第2個交易日晚上解凍到帳,優化為打新后的次交易日晚到帳。
二是縮減申購、上市環節的業務辦理間隔。將直接定價發行從披露發行公告到申購的間隔從2個交易日調整為1個交易日,與詢價發行現行情況保持一致;將披露上市公告到新股上市的間隔縮短1個交易日。調整后,直接定價、競價發行上市整體流程從13個交易日縮減至10個交易日,詢價發行上市整體流程從17個交易日縮減至15個交易日,新股發行上市流程整體用時縮減了20%左右。
筆者認為,本次北交所打新新政首先是在18日出臺股票交易經手費再次減半優惠政策后連續落地的利好,傳遞了北交所穩步推進改革的積極信號;其次是北交所6月2日發布優化市場服務“十八條”重要舉措的具體落地;三是優化了北交所新股發行上市流程,節約發行上市整體用時,提高了市場投融資對接效率;四是縮短了申購時長,降低了投資者的資金占用成本;五是提升了資金循環使用效率,提高了單股的申購資金量,吸引更多打新資金的聚集。
同時,新政也表明北交所打新全額現金申購模式繼續保持,市場上曾經探討引進滬深的“市值配售+搖號”模式暫時未被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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