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承接企業債發行審核職責落地
核發首批34個企業債券注冊批文 將抓緊修訂完善企業債制度規則體系
據悉,首批企業債券發行擬募集資金合計542億元,主要投向交通運輸、產業園區、新型城鎮化、安置房建設、農村產業融合發展、5G智慧城市和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等產業領域
證監會23日發布消息稱,對國家發展改革委移交的34個企業債券項目依法履行了注冊程序,同意核發注冊批文。這標志著,證監會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正式承接落地。
據悉,首批企業債券發行擬募集資金合計542億元,主要投向交通運輸、產業園區、新型城鎮化、安置房建設、農村產業融合發展、5G智慧城市和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等產業領域。
證監會表示,將加強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作協作,繼續平穩有序做好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工作,穩妥推進企業債券發行審核注冊,加強監管和風險防范,促進企業債券市場平穩運行,充分發揮企業債券在支持國家重大戰略、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等方面重要作用,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穩增長大局。
多位市場人士提出,首批企業債券注冊批文核發,距《中國證監會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過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發布僅相隔一日。體現出證監會的監管擔當和服務效能,也進一步堅定了市場主體信心。這也代表資本市場的一種監管思路、監管理念,體現出資本市場堅持以信息披露為中心,先公告、后出批文的公開透明和效率。
近日,企業債發行審核職責劃轉工作啟動,并設置了6個月過渡期。上海證券報記者獲悉,過渡期內,證監會將堅持“三不變兩調整”,讓企業債券運轉起來,并抓緊修訂完善企業債相關制度規則體系,做好相關業務技術和人員準備,確保職責劃轉期間企業債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有序銜接和平穩過渡。
今年3月,《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發布,明確證監會劃入國家發展改革委的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由證監會統一負責公司(企業)債券發行審核工作。
目前,這項工作已作出如下具體安排:證監會與國家發展改革委溝通協商后,先設置過渡期,盡快啟動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讓企業債券運轉起來,穩定市場預期;過渡期內,證監會堅持“穩字當頭、最小化變動”原則,繼續保持“三不變”,穩妥做好“兩調整”,確保劃轉工作有序銜接。
“三不變”即保持審核機構不變,審核標準不變,托管交易市場不變。過渡期內,證監會繼續指定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央結算”)負責受理工作,指定中央結算、中國銀行(3.580, 0.00, 0.00%)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下稱“交易商協會”)負責審核工作。同時,公開發行企業債券的發行條件、信息披露及申報文件格式內容、報送方式等事項,按照現有企業債券相關規定執行。此外,企業債券仍在中央結算、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國結算”)登記托管,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所債券市場掛牌交易。
“兩調整”指:一是企業債券注冊機構調整為證監會,由審核機構統一報證監會履行注冊程序;二是,企業債券的監管和風險防控職責,由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中國證券業協會等依法履行。證監會將加強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地方政府的溝通協調,履行好監管主責主業,維護債券市場穩定運行。
證監會還將抓緊修訂完善企業債券制度規則體系,為依法履行職責提供制度保障。據業內人士透露,資本市場改革需遵循市場化、法治化的要求,企業債發行審核職責劃轉后,監管部門將面臨大量制度規則層面的建設。
數據顯示,目前存量企業債券共2900余只,存量規模約3.98萬億元(含鐵道債1.88萬億元)。企業債券發行注冊制實施以來,形成了“1家受理、2家審核、集中注冊”的管理體制,即中央結算負責統一受理,中央結算、交易商協會分別負責審核,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公告發布前負責注冊。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此次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調整,目的是推動理順債券管理體制,強化資本市場監管職責。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將有利于推動企業債券與公司債券協同發展,強化債券市場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功能,更好助力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平安證券分析師認為,證監會統一負責企業債和公司債的發行審核工作,有利于簡化優化債券發行監管、防止監管套利行為,符合債券市場統一監管的頂層設計,是制度層面的重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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