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四舉措促REITs常態化發行
3月24日,證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常態化發行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四方面措施進一步健全市場功能,推進REITs常態化發行,完善基礎制度和監管安排。
一是加快推進市場體系建設,研究支持增強消費能力、改善消費條件、創新消費場景的消費基礎設施發行基礎設施REITs。優先支持百貨商場、購物中心、農貿市場等城鄉商業網點項目,保障基本民生的社區商業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項目發起人(原始權益人)應為持有消費基礎設施、開展相關業務的獨立法人主體,不得從事商品住宅開發業務。同時,分類調整了產權類、特許經營權類項目的收益率以及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首發資產規模要求,推動擴募發行常態化,支持優質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開展ABS及REITs業務,加強二級市場建設。二是完善審核注冊機制,優化審核注冊流程,明確大類資產準入標準,完善發行、信息披露等基礎制度。三是堅持規范與發展并重,突出以“管資產”為核心,構建全鏈條監管機制,促進市場主體歸位盡責。四是凝聚各方合力,完善重點地區綜合推動機制,統籌協調解決REITs涉及各類問題,推動完善配套政策,抓緊推動REITs專項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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