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7個月156家企業IPO終止 主動撤單者約九成
今年以來,監管部門強化發行上市監管,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嚴把IPO“入口關”。據記者梳理,今年前7個月,IPO終止企業達156家,較去年同期減少3家。其中,主動撤單139家,占比89.1%,上會被否16家,不予注冊1家。
近日,證監會2022年系統年中監管工作會議提出,加強發行監管全鏈條統籌,科學合理保持新股發行常態化,維護良好發行秩序。
開源證券副總裁、研究所所長孫金鉅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今年以來,在穩步推進注冊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監管層通過進一步壓實發行人信披責任和中介機構把關責任,嚴把“入口關”,持續提升監管工作成效,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整體質量。
年內IPO被否企業
背后存五大問題
記者據證監會和滬深交易所網站梳理,今年前7個月,證監會發審委會議審核了74家企業滬深主板IPO申請,同比增長43.14%,其中59家通過,7家取消審核,8家未通過,過會率79.73%,較去年同期下降5.18個百分點;科創板和創業板上市委會議審核196家企業IPO申請,186家通過,2家暫緩審議,8家未通過,過會率94.9%,較去年同期提高2.81個百分點。
談及年內16家IPO被否的原因,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陳靂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從否決意見看,IPO被否主要涉及三方面,一是信披的真實性,針對申報企業資金異常往來、關聯交易等情形,確定企業業績收益是否真實可靠;二是企業持續盈利能力,如地方縣級農商行業務是否具備全面性,企業海外經銷受益激增可否持續等;三是企業內部問題,主要涉及股權結構、利益輸送等,如與同一控股股東另一企業存在同業競爭問題。
孫金鉅表示,擬IPO企業被否原因大致可以歸納為四點:業績波動及持續經營能力不足;業績真實性存疑;信息披露不合規;內控制度不完善。
另外,分板塊來看,滬深主板和創業板的上會問詢以及被否原因的側重點略有不同。“在主板被否IPO項目中,持續盈利能力及收入真實性、業務發展的獨立性是監管關注的焦點,被否的8家企業中有4家的持續盈利能力遭質疑,有3家存在關聯交易問題;在創業板被否IPO項目中,多達5個項目存在內控制度不完善的情形。”孫金鉅進一步表示。
據記者梳理,不符合板塊定位也是企業IPO被否的原因之一。如亞洲漁港,在否決原因中,創業板上市委會議提及,“發行人未能充分說明其‘三創四新’特征,以及是否符合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的創業板定位要求。”
此外,今年還罕見出現發行人因多次行賄上會被否。如萬香科技因實際控制人、時任高管、核心人員存在多次行賄行為且報告期內仍有發生,被創業板上市委認為公司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未得到有效執行,不符合創業板上市條件。
綜上來看,IPO被否背后原因主要有五方面:即持續盈利能力存疑;業績真實性存疑;信披不充分、不合理;內控制度不完善;不符合板塊定位。
從過會的245家企業來看,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和專用設備制造業軟件以及信息技術服務業三個行業數量較多,分別有61家、28家和23家。
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
全年IPO仍有望延續常態化
今年以來,在保持IPO發行常態化背景下,監管部門持續嚴把“入口關”,常態化開展現場檢查和現場督導。近日,中證協發布2022年第三批20家首發申請企業現場檢查抽簽名單,滬深主板、科創板和創業板分別為14家、2家和4家。此外,滬深交易所還通過對保薦機構進行現場督導,進一步壓實中介機構責任。
今年前7個月,IPO主動撤單達139家,滬深主板、科創板和創業板分別有34家、25家和80家。從撤單階段來看,大多在審核問詢階段撤回IPO申請,但有12家為終止注冊,即提及注冊申請之后撤回IPO申請。
監管部門持續完善規則,督促保薦機構提高執業質量。5月份,證監會發布《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工作底稿指引》等針對保薦機構的多項規則,從細化明確工作要求和標準、強化現場檢查、加強廉潔從業監管等方面,督促保薦機構不斷提高執業質量。
陳靂表示,今年以來監管部門進一步加強投行檢查工作,這是在即將全面注冊制改革背景下,落實券商作為中介機構“把關”責任的重要舉措。在“入口關”提高上市公司申報質量,簡化企業上市流程,有助于在保障質量的前提下,推進全面注冊制改革的落地。
另外,記者據證監會和滬深交易所網站梳理,截至7月底,IPO排隊企業887家,若剔除已通過發審會但尚未獲取IPO批文以及提交注冊企業后,IPO排隊企業共764家,其中滬深主板、科創板和創業板分別274家、130家和360家。
“目前IPO儲備項目較為充足,預計2022年全年有望延續常態化發行節奏。”孫金鉅表示,從發行類型看,下半年在國產化替代加速背景下,半導體、生物制藥等創新型硬科技企業上市比例將依舊較高;從監管維度看,預計2022年將繼續圍繞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加強發行人信息披露監管、強化對科創板“硬科技”屬性和創業板“三創四新”的綜合研判、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等方面進一步強化監管要求。
本站部分文章來自網絡,版權歸屬于原作者或網站,如有侵權請立即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