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逸數碼IPO項目提前7個月內定中標 實控人曾因會計差錯更正被警示
7月22日,過會近兩個月后四川君逸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君逸數碼”)提交了注冊稿,該公司擬在深交所創業板申報上市。
《電鰻財經》關注到,君逸數碼的研發人員數量欠缺,委外研發費用占比顯著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該公司與昔日第五大供應商對簿公堂。此外,該公司存在開工時間早于招標時間,甲方提前口頭通知中標的情形。
研發人員數量欠缺 委外研發費用占比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據相關回復披露,2019年-2021年末君逸數碼研發人員分別為23人、32人、37人,值得注意的是,君逸數碼選取的可比公司研發人員數平均值為196人、210人、230人,該公司的研發人員數量顯著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君逸數碼第一輪問詢回復 委托研發費情況
此外,君逸數碼還存在委外研發情形。第一輪問詢回復顯示,2018年-2021年6月,該公司的委外研發費用為170.36萬元、648萬元、524.59萬元、126.56萬元,委外研發占研發費用比例為22.73%、53.55%、51.11%、28.55%。
對于委外研發的原因,君逸數碼在第三輪問詢回復中解釋到,自2015年公司逐步將研發投入重點轉移至智慧樓宇、智慧管廊、智慧市政、智慧校園等技術領域,尤其偏重于上述領域的軟件研發。自2015年后,業務高速發展,不斷拓展新的細分領域為滿足公司和客戶緊迫的需求,同時由于智慧城市行業軟件的系統功能日益龐雜、子分項系統眾多,涉及技術領域紛繁復雜,企業間技術協作和技術分工已成為行業發展的必然趨勢。在研發任務日益繁重、研發人力資源有限的情況下,為加快完成制定的研發任務,君逸數碼根據研發項目的重要性程度將其分成核心軟件和輔助配套軟件兩類,輔助配套軟件一般是指軟件系統中子軟件模塊。核心軟件研發任務由該公司研發部門承擔,輔助配套軟件研發由該公司視情況委托第三方進行研發。
但值得注意的是,君逸數碼雖指出委外研發符合行業慣例,但該公司委外研發費用占研發費用的比重較高。此外,2019年-2021年,君逸數碼選取的可比公司研發費用中的委外費用占營收比重平均值為0.96%、0.75%、1.02%,而同時期君逸數碼研發費用中的委外費用占營收比重為2.21%、1.60%、1.84%,顯著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與昔日第五大供應商對簿公堂
招股書顯示,2019年,君逸數碼的第五大供應商為四川裕富裕鑫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裕富裕鑫”)采購金額為535.58萬元。
源自裁判文書網
《電鰻財經》關注到,君逸數碼與裕富裕鑫曾因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對簿公堂。裁判文書網存在一份四川裕富裕鑫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君逸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原文顯示“原告四川裕富裕鑫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告四川君逸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2日立案。原告四川裕富裕鑫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達交納訴訟費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一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四川裕富裕鑫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訴處理。”
君逸數碼緣何與曾經的第五大供應商對簿公堂,上述案件的具體涉案金額是多少,又是否對君逸數碼與裕富裕鑫的合作關系產生了不利影響,君逸數碼未在招股書中做任何說明。
開工時間早于招標時間 項目提前7個月內定中標
《電鰻財經》關注到,問詢回復顯示,報告期內君逸數碼存在部分項目的開工時間早于招投標時間,其中已完工項目5個,未完工項目2個。
君逸數碼報告期內未完工項目開工時間早于招投標時間項目統計
值得關注的是,成都城投信息發展有限公司智慧大屏項目多媒體設備采購合同金額為246.48萬元,采購方為成都城投信息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城投”),該合同招投標時間為2021年5月,但君逸數碼的開工時間為2020年10月,早于招投標時間近7個月。對此君逸數碼解釋稱,成都城投是該公司長期合作伙伴,甲方口頭通知公司中標,由于工期緊張,君逸數碼應甲方要求前期配合工作,君逸數碼同意進場實施,后續完善招投標手續,因此造成該項目開工時間早于招投標時間的情況。
源自天眼查
但值得關注的是,成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間接持有成都城投50%股權,成都城投屬于地方國有企業,此類企業的招投標需要嚴格執行招投標流程。
君逸數碼在問詢回復中指出,該公司開工早于招投標時間的項目主要系政府部門或總包方的項目,由于政府部門或總包方對項目實施完成時間要求較高,并且內部審批流程相對較長,另外基于客戶系該公司長期合作單位,該公司為及時解決客戶需求而在項目招投標 取得項目之前開工。該公司根據客戶具體需求,在項目初步制定方案時,進行先行投入。待合同內容及流程明確后,該公司再參與客戶相關項目的招投標。若該項目最終該公司未中標,則招標方對于該公司已實施工作部分會進行單獨結算,若項目中標,則繼續履行剩余合同義務。
君逸數碼與成都城投合作中 “甲方口頭通知公司中標”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該公司同意進場實施,后續完善招投標手續,是否涉及“串標”行為?這些都有待君逸數碼做出進一步說明。
實控人曾因會計差錯更正被警示
2021年4月27日,君逸數碼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議案》,并于2021年4月29日在股轉系統披露了《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公告》,信永中和就上述差錯更正事項出具了《關于四川君逸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差錯更正事項專項說明的審核報告》。
上述會計差錯主要系君逸數碼將2020年以前智慧城市信息系統集成業務由“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變更為“完工驗收后確認收入”產生,以及更正前期少量其他會計差錯。對于上述收入確認方法變更,考慮到擬上市公司申報會計信息的謹慎性以及可比性,以及公司外部環境、銷售模式、業務性質等并未發生變化的情況下,君逸數碼將上述收入確認方法變更直接認定為會計差錯,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有關規定,對比較期間的財務報表采用追溯調整法進行了更正。
2021年8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出具《關于對四川君逸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采取口頭警示的送達通知》,因君逸數碼于2021年4月披露《四川君逸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公告》對2019年度財務報告中涉及的會計差錯事項作出說明并進行追溯調整,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規則》的相關規定,構成信息披露違規,且君逸數碼董事長曾立軍、財務負責人楊代群對前述行為負有責任,故決定對君逸數碼及其董事長曾立軍、財務負責人楊代群采取口頭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由此可見,君逸數碼的的內控制度仍有較大提升空間。對于以上問題,《電鰻財經》向君逸數碼發去了求證函,但截至發稿時還未收到該公司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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