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券商IPO承銷收入超105億元
今年以來,隨著A股IPO募資規模的不斷提升,券商承銷保薦收入也已超105億元。
然而,券商作為“融資安排者”在業務迅速發展的同時問題頻出,當下需要壓實自身責任,不斷加強投行業務內控建設,提升執業質量。
44家券商承銷收入
合計超百億元
IPO業務是投行最核心的業務之一,Wind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券商共服務140家企業完成A股IPO(均按發行日期,下同),募資總額為2202.05億元,同比增長36%。不過,5月份以來,A股完成IPO的募資總額大幅下降,僅募資206.37億元,環比下降69%。
總體上,隨著A股IPO募資規模的提升,券商投行收入也水漲船高,一季度上市券商各業務線中唯有投行業務實現同比正增長。至此,今年以來,44家券商已獲得承銷保薦收入105.24億元(4家公司費用還未公布),同比微增。從承銷保薦收入結構來看,券商在科創板及創業板的收入最高,分別為46.56億元、44.38億元,累計收入占總收入的86.41%。
中原證券(3.890, -0.01, -0.26%)非銀金融行業分析師張洋表示:“5月份,股權融資規模環比出現大幅回落,各類債券承銷金額也出現回落,預計證券行業投行業務總量環比將出現大幅度下滑。”
Wind數據顯示,從今年以來A股IPO項目的過會率來看,審核公司總數量為220家,其中192家過會,過會率為87.27%,發行審核通過率較去年略降;同時,有6家取消審核、9家暫緩表決、13家未通過。從IPO審核企業申報情況來看,今年以來有67家公司撤回了申報材料,2020年至2021年撤回申報材料的企業分別為61家、165家。
從券商的承銷項目IPO過會率情況來看,今年以來,22家券商實現100%過會率,不僅有中信證券(19.670, 0.06, 0.31%)等頭部券商,也有開源證券、中航證券等中小券商,雖然承銷項目數量較少,但總體承銷能力穩定。不過,也有5家券商的過會率為零,其中,某家上市券商IPO項目有2項未通過、1項暫緩、1項撤回。
近日,證監會在系統內印發了《證券公司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現場檢查工作指引》,明確五種應當開展檢查的情形,包括投行項目撤否率高、投行執業質量評價低、負面輿情數量多或影響大、承銷公司債券或管理資產證券化項目違約率高、因投行業務違法違規被采取重大監管措施或行政處罰。
東興證券(8.110, 0.01, 0.12%)非銀金融行業首席分析師劉嘉瑋表示,注冊制下新股的定價權更多的交給市場和中介機構,這對當前主承銷商的發行定價、承銷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頭部券商在詢價、定價能力、客戶資源等方面均具備更大優勢,新項目向行業頭部集中趨勢明顯,行業龍頭的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持續提升。
監管力度持續升級
強化中介機構主體責任
在注冊制改革穩步推進的背景下,作為重要中介機構的券商,保代人員的需求量快速上升。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代人數僅為3810人。此后2020年,證監會對《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后,保代人數迎來了大幅擴充,截至目前,保代人數已增加至7499人。
從綜合執業信息方面來看,根據最新的《保薦代表人分類名單A》顯示,截至目前,保薦過10個以上保薦項目的保代共有202人,占比為2.69%,無不良誠信信息且水平評價測試達到基本要求的保代共有7250人,占比為96.68%,整體專業化特征顯著。
然而,隨著保代人員數量的大幅增長,一系列問題也逐漸顯露,有228位保代因違反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自律規則、公司制度等原因受處罰。
證監會表示,從近年來查處的投行業務違法違規情況看,投行內控存在制度不健全、落實不到位等多方面問題,甚至存在個別證券公司投行部門與質控部門人員交叉任職、業務部門人員擅自刪減內核意見等嚴重情形,內控機制流于形式。
為進一步提高保薦機構盡職調查工作質量、完善保薦業務工作底稿制度,5月27日,證監會對《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以下簡稱《盡調準則》)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工作底稿指引》(以下簡稱《底稿指引》)進行修訂,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其中,《盡調準則》更加強調保薦機構“薦”的角色,充分發揮保薦機構在投資價值判斷方面的前瞻性作用。《底稿指引》主要增加了三類底稿要求,一是對證券服務機構專業意見的復核資料,二是內核階段工作底稿,三是分析驗證過程的相關底稿。
某券商人士此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上述內容的修訂,旨在進一步規范投行業務執業標準,強化保薦機構的主體責任以及提升專業投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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