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書面質詢陽光保險境外上市
5月10日,《中國銀行保險報》記者從證監會官網發現,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部對陽光保險境外上市發布書面反饋意見公示。意見表示,陽光保險需說明公司股東涉及國有股權管理的有關情況,相關程序是否履行完畢,股東資格及持股比例是否符合《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等規定要求,公司股東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或一致行動關系及上述存在關聯關系或一致行動關系股東的股權控制關系(穿透至自然人或國資管理部門)等。
意見還表示,陽光保險需說明公司或下屬公司經營的醫療機構、互聯網醫院及其從業人員是否具備相關資質、是否存在醫療事故或醫療糾紛等;說明公司開發、運營的APP、小程序等產品情況,并說明是否涉及提供信息內容,如果提供,說明信息內容的類型以及信息內容安全保護的措施。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根據流程,內地企業赴香港上市也需要中國證監會的審批,通常是證監會受理部門按程序轉國際合作部,國際合作部展開審核、將反饋意見送達申請人。也就是說,企業收到反饋意見(問詢函)是上市之前經歷的正常流程。在問詢內容中,“股權糾紛”“增資轉讓”“行政處罰”也較為常見。
據了解,若此次上市成功,陽光保險將成為國內第10家上市險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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