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SEC宣布針對SPAC公司的立法草案:旨在強化其信息披露水平
當地時間周三,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舉行公開會議,宣布提出一項針對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的立法草案,旨在強化此類實體的信披水平,并移除了一項關鍵的法律免責條款。
來源:美國SEC
針對這次的新規,SEC主席加里·詹斯勒簡明扼要地概述稱,從信息不對稱、證券欺詐和利益沖突等角度來看,SPAC的投資者理應得到與傳統IPO一樣的保護。
簡要來說,疫情后一度非常火爆的SPAC也就是所謂的“殼公司”,募資后通常需要搜羅并購標的實現反向上市。許多尚未盈利的初創公司正是通過這一載體繞過了SEC通常更為嚴格的IPO審核流程。考慮到業務邏輯,SPAC也有動力鼓吹夸大準備并購的標的,這一點經常為人所詬病。
根據SEC的文檔,這次的修法主要包括:
1、修改特殊目的收購公司的定義,使得SPAC業績指引信披不再適用于免責條款。這也意味著如果投資者認為SPAC過度吹噓有關業務的業績,能夠將其告上法庭索賠;
2、要求SPAC在提交上市S-4或F-4表格時,該SPAC的目標私營公司必須是共同注冊人;
3、增強有關利益沖突、費用責任和稀釋投資者持股等方面的監管;
4、在滿足特定條件的情況下,SPAC首次發行的承銷商將被視為后續交易的承銷商;
5、加強反向收購交易的信披,包括發行人對這筆交易是否對投資者公平的看法,以及擬議交易是否經過第三方審核。相關信息必須在合并交易投票前至少20天公布。
SEC主席同時也強調,除了承銷人外,審計師和律師也需要在SPAC上市前后對他們的工作持續承擔責任。
根據Renaissance Capital統計,美國2021年初的SPAC狂潮中總共發行了604個“空頭支票”,累計募集資金1440億美元。
作為參考,美國CNBC搞了一個SPAC投后指數,反應私營企業借道SPAC上市后的股價表現,結果2021年這個指數就下跌了44.8%,2022年至今又下跌了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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