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更名應“名副其實”不要“徒有虛名”
12月9日晚,兩家新三板公司華韓整形(創新層)、分豆教育(基礎層)分別發布擬變更公司名稱及證券簡稱的公告,大致理由為“公司戰略發展需要”。數小時后,問詢函快馬趕到,全國股轉公司靈魂三問上述兩家公司:主營業務是否變更?更名有無必要性?會不會利用更名誤導投資者?
事實上,資本市場上,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掛牌公司變更公司名稱、證券簡稱并不新鮮,若公司根據自身發展需要更換名稱無可厚非,但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企業更名則理由牽強到“只能說服自己”。
當然,監管層的態度也非常明確。11月15日起施行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證券簡稱或公司全稱變更業務指南》要求,掛牌公司應根據實際經營業務情況,審慎對證券簡稱或公司全稱進行變更。變更后的證券簡稱,應與公司主營業務相匹配,不得利用變更證券簡稱誤導投資者,并避免使用過于概括、與公司實際情況不符的區域性、行業性通用名詞。
“師出有名”,這是公司更名時應做到的基本要求。
上個月,北交所敲鐘開市,從新三板到北交所的完整上市渠道同步被打通,創新層企業拿到“上市直通卡”、基礎層企業則成為北交所的間接后備力量。
身份的轉變意味著新三板掛牌公司更應正確把握監管導向、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就更名而言,若基于未來的發展規劃需要,樹立長遠的品牌影響力或提升公司的品牌價值而更名,市場當然舉雙手歡迎;但若打著主營業務變更的幌子,實為蹭熱點、炒概念,雖然短時間內可能會博得市場關注或股價上漲,但最終會被投資者用腳投票。
因此,盡管新三板掛牌公司具有自主權限,但“業務未見、改名先行”的方式著實不可取,尤其是在如今創新層公司距離上市僅“一層之遙”,基數龐大的基礎層公司成為北交所上市公司的間接來源,更名更需謹慎。筆者認為,“好名字”或許能起到錦上添花的作用,不過還應圍繞自身主營業務和未來經營發展方向而進行,注重公司內在價值。與此同時,新三板掛牌公司不妨按上市公司標準提高“自我修養”,在更名行為更加規范的同時,信息披露也要更為詳盡,做到讓投資者看得懂、愿意信,讓市場更好理解、少些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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