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C有望落戶港交所 年內募資額已超去年全年
SPAC火了,已從華爾街“蔓延”至亞洲。
2020年,美國資本市場通過SPAC方式上市的公司數量及募資額均超越傳統的IPO上市,備受全球資本市場參與者的關注。近日,據彭博報道稱,港交所有望最快在年內引進SPAC模式。但對于不少投資者來說,SPAC還是一個陌生詞。
為此,《證券日報》記者采訪了多位專家,深度解讀SPAC上市的模式、優勢和風險,以及港交所引進SPAC模式后將為投行帶來什么樣的業務機會。
SPAC的優勢與風險
SPAC即“特殊目的收購公司”,是一種為企業提供上市融資的投資工具,是由共同基金、對沖基金等募集資金而組建上市的“空殼公司”,公司除資金外沒有其他實質性資產。SPAC公司通過尋找未上市的目標公司,對其投資并購,幫助其實現上市目的。如果18個月或24個月內沒有完成并購,那么這家“空殼公司”將面臨清盤,將所有托管賬戶內的資金附帶利息全額歸還給投資者。
2020年以來,SPAC熱潮驅動了美股IPO回暖。《證券日報》記者查閱SPACInsider數據發現,2020年共有248家SPAC在美國資本市場上市(約占當年美股IPO數量的52.7%),累計募資額達833.35億美元(約占當年美股IPO募資額的53.5%),首次超越傳統IPO上市模式。僅2021年以來,完成IPO的SPAC數量已達296家,總募資額達966.33億美元,已超過2020年全年SPAC總募資額。
SPAC隊伍迅速壯大,國信證券非銀團隊將其歸因為“得益于多方因素的推動,包括交易所及監管層面。”
相較于傳統IPO模式,SPAC模式具備哪些優勢?寶新金融首席經濟學家鄭磊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SPAC模式規避了IPO對上市企業經營連續性的要求,與一些資本市場關于借殼上市的現行規定是有沖突的。比如,一些資本市場要求,上市的殼公司通過并購裝入新的經營資產前,需要等待一段時間,以防止一些企業刻意回避IPO流程而抄捷徑上市;另外,IPO上市的審查也比借殼上市更嚴格。”
中信改革發展研究基金會研究員趙亞赟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補充道:“相比傳統上市模式,SPAC模式效率高、費用低,且殼資源干凈,沒有歷史負債及相關法律風險。”
任何新興事物都是優勢與風險并存。據悉,美國證監會(SEC)已向華爾街各投行致函,要求其提供關于SPAC或相關交易的信息,以及保薦人如何管理SPAC相關風險。
對此,趙亞赟解釋道:“SPAC模式有一定投資風險,比如容易夸大預期回報,對發起人和標的公司過于友好,并購完成后一旦業績不及預期,散戶很容易蒙受巨大損失。”
港交所擬引入SPAC模式
近日,據彭博報道稱,港交所最快在年內引進SPAC上市,預期6月份將就修改《上市規則》框架咨詢公眾意見,目標是年底允許SPAC在港交所上市。
對此,趙亞赟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港交所已準備引進SPAC模式。當前全球流動性充足,資金追逐高增長的新業務,中國香港是自由港,港交所適合先試先行,開展SPAC模式正是時機。但在中國內地資本市場嘗試還需謹慎。由于SPAC模式是反向收購,對標的公司的評估,監管層難以像IPO那樣進行審查。被收購的標的公司大多是‘風口公司’,很難用傳統財務指標來評估,容易引發風險。在目前嚴控金融風險的背景下,中國內地股市還不宜很快引入SPAC模式。”
“港交所如果引入SPAC模式,需要對現有的借殼上市和IPO規則進行一定程度修改,可能需要較長時間。港交所如果接受SPAC,就應允許已上市公司清理完非現金資產和負債后,可以同樣作為SPAC進行借殼上市操作,但這與目前有關規定是不一致的。”鄭磊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SPAC成立時,大多已物色好收購標的,才會選擇SPAC上市,收購的前期準備工作大多已完成,因此操作起來效率非常高。但A股上市公司遵守的《公司法》尚無設立特殊目的收購公司的相關規定,因此在A股市場推行SPAC模式困難還很大。”
有望拓展投行業務
近年來,隨著SPAC在美國資本市場受到投資者熱捧,高盛、摩根士丹利、摩根大通、德意志銀行等知名投行也越來越重視該項業務。
據SPACResearch數據,2020年共有71家投行“分食”美股SPAC市場,承銷商前三名依次為瑞士信貸、花旗、高盛,這三家投行在SPAC市場的承銷金額分別為133.2億美元、104.8億美元、78.1億美元,參與家數分別為41單、40單和31單。
對此,鄭磊表示,“SPAC作為一種上市工具,如果被監管機構接受,等于為投行增加了一項保薦和融資服務業務。”
“如果投行利用其交易資源為資管業務開疆拓土,利潤會更可觀。要知道,發起一家SPAC,發起人基本可以免費獲得SPAC股權的20%作為激勵,且激勵條款不限于此。如果并購后股價表現好,自營資金會獲得更豐厚的回報。”國信證券非銀團隊補充稱。
中泰國際研究部副主管趙紅梅同時提出:“一旦港交所準許SPAC上市,將給中資投行帶來較大發展機遇,因為中資投行在SPAC業務上具有一定先天優勢,擁有充沛的資金實力,金融人才儲備豐富,可自行或尋找合適管理人出資發起設立SPAC。另外,中資投行手握大量待上市企業資源,可以更便捷地把SPAC和企業進行合并,以此獲得超額利潤。不過,SPAC對投行的綜合能力要求更高,尤其是在機會發現、資產定價、風險識別、結構設計等高階能力上提出了新的要求。”
本站部分文章來自網絡,版權歸屬于原作者或網站,如有侵權請立即與我們聯系。
- 上一篇:物美與麥德龍 擬合并登陸港交所
- 下一篇:聚好商城納斯達克敲鐘上市 未來可期